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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關注丨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1-2035年)全文印發

廣東建筑工業化展     2022-09-01     11428

圖片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印發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

穗建技〔2022〕747號

各有關單位:

現將《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1-2035年)》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年8月17日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2 年 8 月

識別文末二維碼可下載全文,內容如下:

前 言

綠色建筑[1]是指在建筑全壽命期內,節約用地、用水、能源、建材等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民用建筑。建設高品質綠色建筑,不僅是貫徹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動城鄉建設提質增效、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提升建筑綜合減碳能力的重要一環。

“十三五”時期,廣州在綠色建筑發展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取得了可喜的成績。新階段,在國家賦予廣州新的戰略定位和要求下,為進一步推動城市高質量發展,在更高起點推進綠色建筑實現新發展新跨越,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 局組織編制了《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1-2035 年)》。

本規劃依據《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廣東省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編制技術導則(試行)》等要求,在全面分析總結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現狀和面臨形勢的基礎上,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發展目標,構建了總體發展格局與分區實施指引,提出了提高綠色建筑質量品質、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推廣新型綠色建造方式、促進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 4 個方面共 19 條重點任務,以及 6 大保障措施。

本規劃是引領全市未來十五年綠色建筑發展的綱領性文件。在執行本規劃的各項規定時,必須同時遵守國家、廣東省及廣州市的有關政策、法規、規范等相關條款的規定。

目 錄

第一章 規劃背景   5

1. 發展基礎  5

2. 存在問題  9

3. 發展形勢 10

第二章 總體目標   13

1. 指導思想   13

2. 規劃依據  13

3. 規劃思路   15

4. 規劃范圍 17

5. 規劃期限  17

6. 規劃目標  17

第三章 總體格局與指引 21

1. 總體思路   21

2. 規劃格局  21

3. 管理分區與指引   22

4. 目標單元與指引  23

5. 規劃銜接與傳導  25

第四章 提高綠色建筑質量品質 27

1. 加快綠色建筑高星級發展  27

2. 推進綠色生態(低碳)城區建設  27

3. 推廣嶺南特色綠色建筑技術應用  28

4. 促進綠色建筑高品質建設   29

5. 加強綠色建筑全流程管控   29

第五章 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 31

1. 有序推動既有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  31

2. 實施老舊小區節能宜居綜合改造  33

3. 加強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配套體系建設   33

4. 探索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的市場服務模式  34

第六章 推廣新型綠色建造方式 35

1. 推動裝配式建筑規模化發展  35

2. 提升構件標準化水平  36

3. 擴大綠色建材應用規模 36

4. 推廣綠色施工技術  36

5. 加強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37

6. 創新智能化生產管理模式  38

7. 推動新型建造產業鏈有序發展 38

第七章 促進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 40

1. 落實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發展路線 40

2. 推動超低能耗與近零能耗建筑規?;l展 40

3. 推動建筑可再生能源一體化應用  41

第八章 保障措施 43

1. 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評價考核體系  43

2. 強化政策支持,實施全過程激勵  43

3. 完善發展機制,強化全壽命期管理 43

4. 強化能力建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44

5. 強化產業扶持,促進建筑產業升級  45

6. 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綠色意識  45

附錄 1 廣州市綠色建筑“分區、分類”管控指標指引表46

附錄 2 廣州市各轄區各階段規劃目標分解指引   51

附錄 3 廣州市規劃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基地  55

附錄 4 專項規劃術語和解釋  56


第一章 規劃背景

1.發展基礎

“十三五”期間,廣州市住房城鄉建設工作緊密圍繞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講話指示精神和廣州建設美麗宜居花城的目標,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深入貫徹“適用、經濟、綠色、美觀”的建筑方針,不斷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建筑環境品質,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取得良好成效。綠色建筑發展量質齊升,綠色生態城區[2]發展取得突破,既有建筑節能管理不斷加強,新建建筑[3]能效水平穩步提升,形成綠色建筑發展的“廣州經驗”和“廣州樣板”,為實現廣州老城市新活力和“四個出新出彩”,建設美麗廣州做出貢獻。

1.1 政策標準體系日趨完善

在政策法規方面,2018 年制定了《廣州市綠色建筑量質齊升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 年)》,提出全國領先的綠色建筑發展目標,要求到 2020 年全市民用建筑[4]新建成綠色建筑面積占新建成建筑總面積比例達到 70%。在該行動方案的引領下,全市綠色建筑邁入高質量發展階段。修訂了《廣州市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印發了《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加強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并將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要求納入各區政府節能考核考評體系,推動綠色建筑落地實施。在技術規范方面,對接新版國標《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結合廣州實際制定了《廣州市綠色建筑設計與審查指南(2020 年)》。編制了《廣州市建筑工程綠色施工管理與評價標準》《廣州市民用建筑綠色設計專項審查要點》等文件,進一步完善了廣州綠色建筑技術標準支撐體系。

1.2 綠色建筑發展量質齊升

2018-2020 年,廣州市綠色建筑迎來高速發展時期,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實施綠色建筑標準,新建綠色建筑面積達1.0 億平方米,占新建建筑比例為 91%?!笆濉逼陂g,全市獲得綠色建筑標識的項目共 1056 個,總建筑面積9316.3 萬平方米,對比“十二五”增長 433%,綠色建筑的數量與面積穩居全國前列。二星級及以上標識項目比例逐年提高,從 2016 年的 12%增長至 2020 年的 56%。綠色建筑由設計向運營管理縱深發展,嶺南山畔、番禺萬達廣場等 9 個項目相繼獲得綠色建筑運行標識,建筑面積合計223.9 萬平方米。申報國際 LEED 標識項目 124 項,WELL標識項目 35 項,其中凱華國際中心以國內第一高分獲得LEED 運營和維護鉑金級認證,太古匯項目成為全球第一個建筑運行維護獲得鉑金級認證的封閉式購物商場,綠色建筑國際化、多元化發展態勢凸顯?!笆濉逼陂g,全市累計獲得全國綠色建筑創新獎 4 項,示范引領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1.3 綠色生態城區發展取得突破

“十三五”期間,廣州市有序推動綠色建筑區域化發展,引導城市重點功能片區按照綠色低碳理念規劃建設,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發展指標體系,開展了《廣州市綠色生態城區規劃建設技術導則(試行)》研究。中新廣州知識城南起步區、南沙明珠灣靈山島尖片區按照綠色生態城區標準規劃建設,獲得國家綠色生態城區三星級規劃設計標識,達到國家綠色生態城區最高等級。積極推動琶洲西區互聯網集聚區、南沙明珠灣橫瀝島尖片區、海珠生態城、知識城環九龍湖知識綠谷、廣州大學等城區創建綠色建筑集中示范區,提升生態宜居宜業程度。南沙明珠灣靈山島尖片區、琶洲西區互聯網集聚區獲得第七屆 Construction21“國際可持續發展城區解決方案獎”,在國際平臺展示廣州在促進環境改善、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上的努力和嘗試,不斷提升國際影響力。此外,廣州市成為世界銀行“中國可持續發展城市降溫項目”首個試點城市,知識城環九龍湖知識綠谷作為生態低碳城區重點示范項目推進實施,促進人居環境不斷提升。

1.4 既有建筑節能管理不斷加強

“十三五”期間,廣州市組織各區開展了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等工作,建筑能耗數據分析進一步強化,節能監管體系不斷完善,有效指導了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工作。發布了《廣州市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辦法》,推廣合同能源管理的市場化節能改造模式,為進一步落實“碳達峰、碳中和”行動打下良好基礎。廣州以空調節能為重點,借鑒新加坡公共建筑制冷機房能效控制的經驗,建立了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的重要技術路徑。推進白天鵝賓館、廣東省立中山圖書館、車陂南地鐵站等項目節能改造和廣州發展中心大廈綠色化改造,其中白天鵝賓館節能改造項目獲得國際“雙十佳”最佳節能實踐項目大獎。“十三五”期間,累計完成公共建筑節能改造面積 481.4 萬平方米,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5]能耗統計 1200 余棟、高耗能建筑能源審計 30棟,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應。

1.5 裝配式建筑發展基礎夯實

“十三五”期間,廣州市積極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6]的工作部署,從土地出讓階段進行管控,確保將裝配式建筑的相關要求落到實處。截至“十三五”末,全市土地出讓階段裝配式建筑落實面積累計約 843.4萬平方米,為裝配式建筑推進工作打下堅實基礎。2020 年,廣州被評為廣東省第三批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形成了廣州市市政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廣東省建筑設計研究院等 23 個廣東省裝配式建筑示范產業基地,由設計施工單位、房地產相關企業、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及科研單位組成的裝配式建筑上下游產業鏈初具雛形。積極推動試點示范項目建設,打造了廣州國際生物島標準產業單元四期工程、何賢紀念醫院醫療綜合大樓、華南理工大學廣州國際校區一期工程等 10 個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積累了豐富的項目實踐經驗。

1.6 新建建筑能效水平穩步提升

“十三五”期間,廣州市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實施建筑節能標準,能效水平對比“十二五”期末提高約 20%。截至“十三五”末,全市累計節能建筑面積達到 3.3 億平方米。主動對接國際先進建筑節能理念,印發《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指南》,更好地指導超低能耗建筑在廣州的示范應用。建設南沙明珠灣起步區一期(靈山島尖)公交站場項目,獲得全市首個近零能耗建筑標識,為后續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大范圍推廣起到參考借鑒意義。穩步推進太陽能光熱、太陽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和建筑一體化應用,“十三五”期間,全市太陽能光電裝機容量超過 31.8 萬千瓦,建設從化明珠工業園分布式光伏示范區萬寶冰箱 4.1MWp 光伏發電省級碳普惠項目,為助力“雙碳”目標實現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2.存在問題

“十三五”期間,廣州市綠色建筑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但對照其他發達城市的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情況,仍然存在一定提升空間,主要表現在以下幾方面:

2.1 綠色建筑質量品質有待進一步提高

“十三五”期間,廣州市綠色建筑實現了量的突破,綠色建筑標識項目數量與面積均大幅提升,但對標其他先進城市,高星級、高品質項目的占比不高,綠色建筑高等級、規?;l展水平有待提升。“重設計建造、輕運營管理”的現象仍然存在,部分綠色建筑項目的設施設備使用和維護不到位,綠色性能和綠色效益未能得到充分發揮,綠色建筑的感知度與獲得感不高,綠色建筑運營管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2.2 建筑節能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

“十三五”期間,廣州市建筑節能水平達到國家與省相關標準,但對標其他先進城市發展水平尚有差距。廣州市既有建筑存量大,既有建筑節能改造中面臨統籌機制不健全、能耗監管體系不完善、改造效果評價規則不明確等制約因素,不利于建筑節能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2.3 裝配式建筑規?;l展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

廣州市裝配式建筑尚處于起步階段,產業板塊構筑不完善,設計、生產、施工等主要環節經驗不足,標準化程度低,難以形成規模效應,裝配式建筑的優勢未能充分顯現。目前大部分裝配式建筑建設項目還沒能夠建立一整套具有普遍適應性的設計模數,未能實現建筑構件通用性和互換性,標準化、一體化、集成化程度仍有待提升。

3.發展形勢

3.1 碳達峰、碳中和對建筑節能減排帶來新挑戰

在第七十五屆聯合國大會一般性辯論上,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中國將提高國家自主貢獻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 2030 年前達到峰值,爭取在2060 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低碳考核將成為城市考核和競爭的新領域,而發展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等,是建設低碳城市,推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重要路徑,也是節約資源與保護環境的重要保障。廣州既有建筑存量大,新建建筑量持續增長,碳排放量不斷增加,對建筑行業節能減碳帶來新挑戰。

3.2 城市定位提升對綠色建筑發展帶來新機遇

隨著全省“一核一帶一區”、粵港澳大灣區、深圳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等一系列重大區域發展戰略的提出,新的經濟增長極和區域聯動發展格局正在加快形成。廣州市提出“美麗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的目標愿景,將綠色生態引領作為重要的發展方向,為廣州市綠色建筑的發展注入了強勁的內部動力。新的時期,廣州市必須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發展之路,注重空間利用的集約緊湊、功能復合和低碳高效,探索可持續發展的新模式。

3.3 綠色建筑邁向高質量發展是大勢所趨

《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指出,至 2035 年廣州將基本形成人與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格局和綠色生產生活方式,形成與高質量發展相適應的國土空間格局。作為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載體和重要戰場,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亟需進一步融入新發展理念,逐步退出規模速度型的粗放增長方式,向質量效益型的集約增長轉變,實現質量效率雙提升。

3.4 以人民為中心成為綠色建筑發展的必然要求

黨的十九大以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綠色建筑是提升居民健康舒適生活水平的重要保障,也是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組成部分。基于“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聚焦人民群眾的需求,建設與自然環境和諧共生的綠色建筑,提供安全耐久、健康舒適、生活便利、資源節約、環境宜居的生活工作空間,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將是未來綠色建筑發展的主旋律。

第二章 總體目標

1.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領,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按照習近平總書記“世界眼光、國際標準、中國特色、高點定位”的重要指示要求,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契機,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四個出新出彩”建設工作,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定不移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大力推進綠色建筑、建筑節能、裝配式建筑等工作,全面提高建筑能源利用效率和建筑環境品質,推動全市住房城鄉建設領域綠色化發展,助力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實現,將廣州市建設成為管理高效、協調運轉、適宜創業的健康城市,以人為本、安定和諧、令人向往的美麗宜居花城,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2.規劃依據

(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21 年)

(2)《國務院關于印發 2030 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的通知》(國發〔2021〕23 號)

(3)《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城鄉建設綠色發展的意見》(2021 年)

(4)《民用建筑節能條例》

(5)《“十四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規劃

(6)《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

(7)《廣東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十四五”規劃》

( 8 )《 廣東省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2021-2023)》

(9)《廣州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 2035 年遠景目標綱要》

(10)《廣州市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92 號)

(11)《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

( 12 )《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 》 ( GB/T51129-2017)

(13)《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55015-2021)

( 14 )《近零能耗建筑技術標準 》 ( GB/T51350-2019)

(15)《建筑環境通用規范》(GB 55016-2021)

( 16 )《建筑碳排放計算標準 》 ( GB/T51366-2019)

(17)《建筑碳排放計算導則(試行)》

(18)《廣州市綠色建筑設計與審查指南(2020 年)》

(19)《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指南》

(20)《廣州市老舊小區改造設計導則(修編)》

(21)《廣州市老舊小區改造工程設計指引(修編)》

(22)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規劃

3.規劃思路

3.1 對標國際,適度超前

充分對接國際先進綠色生態理念,參考國內先進城市綠色建筑發展經驗,提出適度超前的規劃目標,從技術體系、規范標準、政策機制、產業支撐等方面,提升綠色建筑的發展質量,打造在國內具有先進性、粵港澳大灣區內具有示范性的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格局。

3.2 前瞻眼光,對接雙碳

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打造綠色、安全、高效、智能的綠色建筑發展體系。聚焦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大力推廣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以及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7],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助力實現住房城鄉建設領域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的雙控目標。

3.3 嶺南特色,本土創新

立足廣州地形地貌、氣候條件等特征,打造具有嶺南特色的綠色建筑。傳承和弘揚嶺南建筑文化,依托嶺南建筑特有的遮陽、隔熱、通風和理水等氣候適應性技術,以鄉土、低技、低成本的被動式節能方式實現現代建筑需求,推動城市可持續發展。

3.4 以人為本,強化感知

堅持以人為本理念,大力推進綠色建筑智能化、智慧化場景廣泛應用,不斷提升建筑品質,提高建筑環境質量和空間舒適度,滿足人民群眾對建筑安全性、舒適性、健康性、便利性、節約性不斷提高的需求,提升人民對綠色建筑的可感知度,營造綠色生產、生活的氛圍。

3.5 分區引導,有序推進

依據廣州市各轄區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資源稟賦、自然條件、建筑特點等因素,因地制宜制定發展目標和實施路徑。結合廣州市實際情況劃定重點發展區域,做到合理布局、分步實施、統籌安排、有序推進,確保本規劃的實施落地。

3.6 新舊兼顧,雙輪驅動

踐行綠色生態理念,統籌建筑增量控制與存量優化,把綠色建筑發展、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作為新時期廣州節能減碳、推動建筑領域向縱深發展的雙輪驅動力。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鼓勵既有建筑改造達到綠色建筑標準要求,引導當前改造模式從單一點狀向多點合力轉變。

4.規劃范圍

廣州市全域,包括越秀區、荔灣區、海珠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番禺區、花都區、南沙區、增城區和從化區共 11 個行政區,面積約 7434 平方公里。

5.規劃期限

本次規劃期限為 2021-2035 年,以 2020 年為規劃基準年,制定規劃目標。其中近期為 2021-2025 年,中期為 2026-2030 年,遠期為 2031-2035 年。根據城市發展形勢、綠色建筑評價標準修訂、規劃實施等實際情況,需適時進行規劃調整修訂。

6.規劃目標

6.1 總體目標

以構建“美麗宜居花城、活力全球城市”為發展藍圖,以“碳達峰、碳中和”為目標導向,圍繞“全國先進、人本體驗、雙碳對接、嶺南特色”四個戰略方向,高質量推動廣州市綠色建筑全面發展,著力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大力推廣新型綠色建造方式,促進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將廣州市建設成為“綠色建筑發展先進標桿城市、大灣區碳中和引領示范城市、具有嶺南特色人本綠色城市”,其中:

近期(2021-2025 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重點轄區的核心目標單元率先實現高星級綠色建筑[8]全覆蓋,打造一批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項目。建筑能效水平穩步提升,建筑能耗和碳排放增長趨勢有效控制,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空間更加宜居,嶺南特色初步彰顯,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和建筑低碳水平走在大灣區前列。

中期(2026-2030 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重點轄區全面實現高星級綠色建筑全覆蓋,超低能耗建筑規?;l展,近零能耗建筑示范效應進一步增強。建筑能效水平進一步提升,建筑領域碳排放達到峰值,綠色低碳發展模式基本形成,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空間明顯改善,嶺南特色更加突出,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和建筑低碳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遠期(2031-2035 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實現全域高星級綠色建筑全覆蓋,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成為全國發展樣板。建筑領域碳排放穩中有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空間品質優良,嶺南特色鮮明,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和建筑低碳水平成為全國先進標桿、灣區引領示范。

6.2 主要發展指標

從全面推廣綠色建筑、持續推進既有建筑改造、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動超低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四個方面制定 11 項發展指標(見表 2-1)。其中,裝配式建筑相關指標充分銜接《廣州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0-2025)》,超低能耗建筑和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相關指標充分銜接廣州市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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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總體格局與指引

1.總體思路

構建“市域-管理分區[13]-目標單元[14]”三級綠色建筑管控指引體系,其中市域層面明確全市綠色建筑發展的總體目標和空間格局,管理分區層面結合各轄區特點因地制宜提出差異化的綠色建筑發展目標和指引,目標單元層面按照分區域、分類型方式提出綠色建筑發展指引,有序實現全市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2.規劃格局

銜接廣州市國土空間發展格局,結合未來新增建設區域布局,構建“雙核驅動,五片引領,多點支撐”的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格局,作為未來綠色建筑發展管控的重點。雙核驅動:即依托中心城區和南沙副中心兩個核心,將廣州打造為具有嶺南特色的綠色城市,驅動全市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五片引領:即國家知識中心城、番禺南部創新城、廣州空港城、東部山水城、從化生態示范城五個高質量發展區,其中國家知識中心城以中新知識城、太平、鐘落潭等片區為核心;番禺南部創新城以市橋、蓮花灣等為核心;廣州空港城以空鐵樞紐創新帶、臨空經濟示范區中央商務區核心區等為核心;東部山水城以廣州東部交通樞紐、荔湖新城、增城開發區等為核心;從化生態示范城以溫泉總部生態區、流溪河北部商務區等為核心。

多點支撐:即依托市、區的重點功能片區形成的重點發展極點,率先形成粵港澳大灣區高星級綠色建筑集聚示范區。

3.管理分區與指引

依據行政區劃將廣州劃分為 11 個綠色建筑管理分區。綜合考慮廣州不同管理分區的定位、綠色建筑發展基礎和新增開發建設規模,將各管理分區劃分為先行目標管理分區、重點目標管理分區、一般目標管理分區三種不同類型,分類推進綠色建筑發展工作。在總體規劃目標指引下,將廣州綠色建筑規劃目標分解到各管理分區(見表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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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目標單元與指引

參照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單元,結合道路、鐵路、河流、建設管理主體明確的重點功能片區邊界等要素,將各管理分區細分為 198 個目標單元。為實現各分期目標,將各目標單元進一步劃分為 58 個核心目標單元和 140 個基礎目標單元。

(1)核心目標單元管控指引

各類建筑管控指引:超高層建筑[16]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居住建筑全部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公共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大型公共建筑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公共機構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做到應建盡建。工業倉儲用地范圍內用于辦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按要求執行相應綠色建筑星級標準。屋頂面積超過 1000 平方米的工業倉儲物流等建筑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見附錄 1)。

區域綠色發展指引:核心目標單元原則上參照綠色生態(低碳)城區標準建設,引領廣州市綠色建筑由單體向集中連片轉變,實現生態環境品質提升(見表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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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礎目標單元管控指引

各類建筑管控指引:

超高層建筑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

居住建筑方面,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居住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他居住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建筑面積大于 10 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的居住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

公共建筑方面,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地上單體建筑面積大于 5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他公共建筑執行基本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地上單體建筑面積大于 5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地上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 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公共機構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做到應建盡建。工業倉儲用地范圍內用于辦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按要求執行相應綠色建筑星級標準。屋頂面積超過1000 平方米的工業倉儲物流等建筑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見附錄 1)。

5.規劃銜接與傳導

5.1 與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銜接

將《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1-2035 年)》納入廣州市國土空間規劃“一張圖”,實現精準管控和指引。

5.2 與控制性詳細規劃的銜接

本規劃對綠色建筑的分區、分類管控要求,在片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階段時應在相關章節予以落實和說明,將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的相應要求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中。

5.3 與其他專項規劃的協調

在其他專項規劃涉及綠色建筑內容時,應在符合本規劃提出的總體目標、總體格局與指引、重點任務等內容的要求基礎上,合理進行規劃編制。

第四章 提高綠色建筑質量品質

1.加快綠色建筑高星級發展

分階段、分區域逐步提高新建建筑的星級等級要求。近期(2021-2025 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部執行綠色建筑標準,其中核心目標單元內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率先形成高星級綠色建筑集聚區。到2025 年,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的面積比例達到 40%以上。

中期(2026-2030 年),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中心城區四區(越秀區、天河區、荔灣區、海珠區)、南沙副中心以及黃埔區全面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實現重點轄區高星級綠色建筑全覆蓋。鼓勵綠色建筑發展水平較高的轄區依據省級相關指南和本規劃編制區級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到 2030年,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的面積比例達到70%以上。

遠期(2031-2035 年),新建民用建筑原則上全部按照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建設,全面推進高星級綠色建筑發展。到 2035 年,全面形成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格局。規劃期內各轄區綠色建筑規劃目標分解見附錄 2。

2.推進綠色生態(低碳)城區建設

鼓勵開展綠色生態(低碳)城區建設,梳理契合廣州特色的綠色城區建設路徑,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綠色城區發展模式。近期鼓勵南沙明珠灣橫瀝島尖片區、知識城環九龍湖知識綠谷、琶洲西區互聯網集聚區等重點功能片區創建綠色城區試點示范。中遠期積極引導新建城區按照綠色生態低碳理念規劃建設,提升綠色城區建設水平,加大綠色低碳生態理念宣傳力度,增強社會公眾對綠色城區的認知度和參與度。

3.推廣嶺南特色綠色建筑技術應用

針對廣州夏熱冬暖、濕熱多雨的氣候特征,延續“兼容并蓄、與時俱進”的嶺南建筑特點,探索“鄉土、低技、低成本”的被動式建筑節能技術,實現建筑的綠色需求,并弘揚和傳承嶺南文化。建立嶺南特色綠色建筑的相關配套政策和設計標準,形成有利于嶺南特色綠色建筑發展的政策環境,強化嶺南建筑規模化推廣的技術支撐。根據《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指南》《傳承嶺南建筑文化的綠色建筑設計》等設計技術指引,立足傳統嶺南建筑的遮陽、隔熱、通風的氣候適應性技術,在大型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中大力推廣運用冷巷、天井、敞廳、騎樓、園林庭院等嶺南特色空間技術措施,改善建筑室內熱濕環境,實現建筑節能效應,體現人文關懷。加大宣傳嶺南特色綠色建筑的相關知識和社會效益,增強社會、民眾對綠色建筑的認識,賦予嶺南建筑嶄新的、持久的生命力。

4.促進綠色建筑高品質建設

按照“以人為本”原則,基于《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50378-2019)和廣州地方特點,探索綠色住宅使用者監督機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商品房使用說明書中載明綠色建筑等級、綠色性能和全裝修[17]質量等相關內容。引導住宅綠色健康性能提升,基于廣州夏季潮熱的氣候特征,完善住宅相關設計標準,提高通風、防潮、隔聲、水質、采光、空氣質量、隔熱等健康性能設計要求,嚴格竣工驗收管理。結合本規劃提出的綠色建筑核心目標單元、綠色生態(低碳)城區、綠色社區[18]推動住宅綠色健康性能示范實踐,強化綠色健康技術應用。鼓勵智慧建筑發展,加強智慧建筑產品研發,創新智慧建筑新技術,實現智慧建筑場景可視化和感知化,提升建筑高效性、智能性和便利性。推動綠色農房建設,根據國家和廣東省的綠色農房相關標準和技術體系,引導農村自建住宅按照節能標準設計建造,積極推動農村建筑綠色建筑技術的應用。

5.加強綠色建筑全流程管控

以新建綠色建筑為基礎,進一步完善綠色建筑全壽命期管理體系,細化控規編制、土地出讓、施工圖審查和竣工驗收、運營管理等關鍵環節的相關規定與技術指引內容,提出全方位發展綠色建筑的針對性要求。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控規編制階段將本規劃的綠色建筑相關內容納入相應章節。在土地出讓或劃撥時,規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將綠色建筑等級等要求納入規劃條件,并寫入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或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

施工圖審查機構按照綠色建筑等級要求進行施工圖審查,在審查報告中應有綠色建筑等級審查意見。按照《廣東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執行綠色建筑施工質量驗收,將綠色建筑的監管重點延伸到建設落實層面,強化綠色建筑的閉環管理。開展綠色建筑運行后評估試點工作,根據綠色建筑后評估技術指南,鼓勵對高星級綠色建筑運行情況開展后評估試點。積極推進綠色物業管理技術應用,保障綠色建筑技術得到落地應用。開展建筑能耗統計、能源審計和能效測評,加強綠色建筑運行數據收集統計,為科學、高效評估綠色建筑運行效果提供依據,提升綠色建筑運營質量。

第五章 提升既有建筑能效水平

1.有序推動既有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

開展既有公共建筑能耗摸查工作,繼續推動既有公共建筑納入能耗監測平臺,建立并完善公共建筑基本信息庫。加快制定公共建筑能耗限額管理及能效提升相關技術指引,逐步推行公共建筑能耗超限額通報制度。

探索既有建筑機電系統再調適技術,以大型公共建筑為重點,推廣公共建筑用能系統調適,打造一批以用能系統調適為改造措施的低成本甚至無成本節能改造示范工程。結合《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評價標準》(GB/T 51141)探索適宜廣州市既有建筑綠色化改造技術,開展圍護結構、照明、電梯等綜合型用能系統和設施設備的綠色化改造。鼓勵同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場化參與模式對高能耗、低能效的公共建筑實施節能綠色化改造。結合既有公共建筑能耗摸查情況以及項目改造潛力,推動大型公共建筑有序推進節能綠色化改造,到 2025 年打造一批具有重點標志性、具備條件的節能綠色化改造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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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實施老舊小區節能宜居綜合改造

結合城市更新、城鎮老舊小區改造等項目,統籌開展小區節能改造、綠色社區、海綿城市建設、小區公共環境治理、適老設施改造、基礎設施和建筑使用功能提升改造。依據《廣州市老舊小區改造設計導則(修編)》《廣州市老舊小區改造工程設計指引(修編)》等老舊小區改造相關技術規范標準要求,對各區 2000 年前建成且需改造的老舊小區,實施節能宜居綜合改造。劃定黃埔區、海珠區、天河區、白云區為重點改造區域先行示范建設,探索形成廣州市老舊小區節能宜居綜合改造模式。2025 年前各區至少完成 2 個老舊小區節能宜居綜合改造示范工程,打造綠色社區改造典范。

3.加強既有建筑節能改造配套體系建設

積極探索完善既有建筑節能改造前期診斷與評估機制,推行“共同締造”理念,順應群眾期盼,按照群眾需求迫切程度統籌改造內容,形成共謀共建共享的改造模式。探索智慧建筑技術在老舊小區、既有大型公共建筑的應用路徑,提高建筑智慧化水平,提升建筑用能精細化程度。加強既有建筑環境品質、建筑能耗等關鍵綠色性能指標的監測和公示披露。鼓勵建設既有建筑綠色節能智能化運行管理平臺,充分利用物聯網、云計算、信息智能終端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實現水電氣能耗等指標的實時監測與統計分析。

4.探索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的市場服務模式

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市場運作機制,一方面促進節能綠色化改造市場的形成,另一方面規范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市場行為,形成有序、良性運作的市場機制。推動既有建筑節能量認定,確保綠色化改造預期效果的實現。加強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效果全流程跟蹤管理,積累、總結經驗,探索有利于推進廣州市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規?;l展的實施模式。

第六章 推廣新型綠色建造方式

1.推動裝配式建筑規?;l展

加快形成具有地方特征的裝配式建筑技術體系,鼓勵社會投資項目規?;ㄔO裝配式建筑,推動新建公共建筑建設鋼結構裝配式建筑。政府投資大中型建筑 100%達到裝配式建筑標準,裝配率不低于 50%,遴選合適的政府投資項目,執行較高標準裝配式建筑要求,裝配率不低于 60%。荔灣區、天河區、白云區、黃埔區、番禺區、南沙區等裝配式建筑發展基礎條件較好的區,作為裝配式建筑重點發展區,提高裝配式建筑發展要求,到 2025 年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開工建筑比例力爭達到 60%;從化區、越秀區、海珠區、增城區、花都區等轄區作為一般發展區,按照總體目標要求有序推動裝配式建筑發展。到 2035 年,廣州市裝配式建筑占當年新開工建筑比例達到 80%。根據 《 廣州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0-2025)》,選取白鵝潭中心商務區、琶洲-員村中央商務區、白云新城、空港經濟區、中新知識城、萬博商務區、國際創新城等 14 個區域為廣州市裝配式建筑的重點推進片區,居住建筑全面實施裝配式建筑,示范引領廣州市各區裝配式建筑的發展。到 2035 年,累計建設省、市級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 45 個。

2.提升構件標準化水平

完善結構主要構件、集成化模塊化建筑部品等設計選型標準,實施建筑平面、立面、構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標準化設計,推行少規格、多組合的設計方法,減少異型和非標準部品構件,逐步提高標準化程度,發揮規模效應。統籌考慮工程全壽命期的耐久性、可持續性,采用高強、高性能、高耐久性和可循環材料以及先進適用技術體系。鼓勵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資項目率先采用裝配化裝修,推廣裝配化裝修技術,以政帶企,引導社會投資商品住房項目采用菜單化裝配化裝修。

3.擴大綠色建材應用規模

加強綠色建材推廣應用,開展綠色建材應用示范,在綠色建筑、政府投資工程、重點工程、市政公用工程、裝配式建筑等項目中率先采用綠色建材,建立健全綠色建材采信機制,優先選用綠色建材提升建筑健康性能,提高城鎮新建建筑中綠色建材應用比例。推廣應用高性能混凝土,逐步提升機制砂在混凝土生產中的使用比例,推進機制砂混凝土在廣州市建設工程中的廣泛應用。支持發展節能環保、輕質高強的綠色新型墻體材料,推廣適用于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建筑的圍護結構體系。

4.推廣綠色施工技術

在現有施工技術的基礎上,根據《建筑工程綠色施工規范》(GB/T 50905)推廣綠色施工技術,探索施工過程中有利于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的適宜技術措施。組織編制施工現場建筑垃圾減量化專項方案,并建立建筑垃圾分類收集與存放管理制度,實行分類收集、分類存放、分類處置。優化施工組織設計,降低建筑材料損耗率,提高臨時設施和周轉材料的重復利用率,推行臨時設施和永久性設施的結合利用,循環利用施工現場建筑材料,減少施工現場建筑垃圾的排放。在南沙區、天河區、黃埔區等基礎條件較好的地區開展綠色施工項目試點,在試點項目中積極汲取項目經驗,推廣綠色化、工業化、信息化、集約化、產業化建造方式。逐步形成可復制推廣的綠色建造技術體系、管理體系、實施體系和評價體系。鼓勵專業施工企業發展,培育職業化、專業化、技能化施工人才隊伍,培養施工人員綠色環保意識。

5.加強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

緊抓《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實施機遇,推廣裝配式建筑和建筑全裝修,減少建造過程中產生的建筑垃圾。推廣選用可再循環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及利廢建材,建成一批可再循環材料、可再利用材料、利廢建材使用示范項目。結合廣州市垃圾資源化處理手段及處理站布局情況,合理確定裝修垃圾、工程渣土、拆遷垃圾等建筑垃圾的規范化處置和資源化利用方案。建設現代化垃圾處理廠,促進建設建筑垃圾收集、運輸、處置全流程處理管理體系,完善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閉環管理,建筑垃圾申報核準率、收運率、安全處置率力爭達到 100%。推動施工現場建筑垃圾就地循環利用,充分利用混凝土、鋼筋、模板、珍珠巖保溫材料等余料,在滿足質量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實際需求加工制作成各類工程材料,實行循環利用;施工現場不具備就地利用條件的,應按規定及時轉運到建筑垃圾處置場所進行資源化處置和再利用。

6.創新智能化生產管理模式

推進數字化設計體系建設,統籌建筑結構、機電設備、部品部件、裝配施工、裝飾裝修,推行一體化集成設計。提高設計、施工階段應用 BIM 技術[20]的比例,政府投資的裝配式建筑項目全面采用 BIM 技術,100%應用建筑信息模型,逐步實現設計、工藝、制造協同。在材料配送、鋼筋加工、噴涂、鋪貼地磚、安裝隔墻板、高空焊接等現場施工環節,加強建筑機器人和智能控制造樓機等一體化施工設備的應用。引導廣州市部品部件生產數字化、智能化升級,以鋼筋制作安裝、模具安拆、混凝土澆筑、鋼構件下料焊接、隔墻板和集成廚衛加工等工廠生產關鍵工藝環節為重點,推進工藝流程數字化應用,實現建筑建材設計、生產、運輸、裝全流程閉環信息化管理。

7.推動新型建造產業鏈有序發展

推動傳統建筑業轉型升級,完善工程建設組織模式與監管服務機制,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EPC)[21],推進全過程工程咨詢,裝配式建筑項目積極推行工程總承包(EPC)制度。培育裝配式建筑產業化構配件生產示范基地,帶動建材企業轉型升級,推廣低碳建材,引導企業推進綠色生產。遵循“本地主供+周邊補充”的布局原則,2025 年,累計建成至少 12 個裝配式部品部件生產基地,提高綠色建造產業聚集度,推動形成完整產業鏈(見附錄 3)。豐富廣州市裝配式裝修部品部件供貨市場,扶持相關部件生產企業,以擴大急需產業規模、提升產業實力、填補產業空白為目標,從材料供應、部件生產、項目建設等方面建立完備的裝配式裝修部件供需鏈條。

第七章 促進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

1.落實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發展路線

銜接廣州市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路線,結合廣州市氣候特點,新建建筑以《建筑節能與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規范》(GB 55015)確定的節能指標要求為基線,大力推進超低能耗建筑建設;重點提高建筑門窗、遮陽等關鍵部品節能性能要求,推廣應用高性能門窗。大力推廣高效集中空調制冷機房,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有效支撐落實廣州市建筑領域 2030 年碳達峰目標,2035 年建筑領域碳排放穩中有降。

建立建筑用水、用電、用氣等數據共享機制,完善建筑能耗數據庫,嚴控建筑設計、施工、運營全流程碳排放。建設項目設計階段計算和分析建筑能耗和碳排放量,更加科學合理地確定建筑設計方案、能源系統設計方案和相關參數。

2.推動超低能耗與近零能耗建筑規?;l展

全面推廣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結合《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指南》,充分考慮廣州市氣候條件,結合區域文化,突出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被動式設計技術要求,建設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集中展示區。建設一批近零能耗建筑示范工程,同時引導綠色建筑室內空氣、水質、隔聲等方面的健康性能提升。到 2035 年,廣州市累計建設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規模達到 1000 萬平方米。

規劃期內各轄區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目標分解見附錄 2。

3.推動建筑可再生能源一體化應用

推動各區逐步開展可再生能源資源條件勘察和建筑利用條件調查,推動新建建筑積極采用光伏、光熱、空氣能等不同形式的可再生能源。2025 年,新建公共機構建筑、新建廠房屋頂光伏覆蓋率力爭達到 50%。

鼓勵從化區、黃埔區、白云區、增城區、番禺區等產業園區較多的轄區集中建設省、市可再生能源利用示范工程。屋頂面積超過 1000 平方米的工業倉儲物流等建筑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鼓勵公共機構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按照光伏建筑一體化的要求進行同步規劃、設計、施工和驗收,做到應建盡建。中低層住宅、酒店、宿舍、公寓建筑中推廣應用太陽能光熱系統。推動具備條件的既有建筑,特別是黨政機關、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和工業廠房等重點用能單位進行節能降碳改造,優先利用光伏、空氣能等可再生能源。

引導生活熱水、炊事用能向電氣化發展,促進高效電氣化技術與設備研發應用,建設集光伏發電、儲能、直流配電、柔性用電于一體的“光儲直柔”建筑。開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后評估工作,根據評估結果優化可再生能源應用策略,實現可再生能源高效應用。

第八章 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完善評價考核體系

加大部門協調力度,統籌全市綠色建筑發展的各項政策、發展目標、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并形成長效機制,以此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強化市區兩級聯動,建立規劃落實情況檢查機制,將綠色建筑行動目標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納入各區目標責任評價考核體系中,實施責任制和問責制,對未能實現目標的相關單位進行責任追究。

2.強化政策支持,實施全過程激勵

從建筑建設的全過程出發,落實稅收優惠、預售資金監管留存比例、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經濟激勵政策,激發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等項目的市場積極性,提高建筑綠色發展的市場需求,發揮政府和市場雙輪驅動作用,促進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充分運用綠色信貸、綠色債券市場、綠色基金、綠色保險等綠色金融[22]工具,探索開展綠色建筑保險。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到建筑綠色發展中來,探索建立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PPP),通過適宜的金融手段,扶持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發展。

3.完善發展機制,強化全壽命期管理

對應執行綠色建筑標準的項目,制定項目建設的立項、設計、施工圖審查、施工、竣工驗收等環節的管理措施,強化全過程監管。在規劃環節的用地規劃條件中,注明“項目綠色建筑等級應按《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要求執行”,并落實裝配式建筑相關要求;在土地出讓環節明確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可再生能源等實施要求,在《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傳導建筑星級要求。根據《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規定,對不符合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的施工圖設計文件不得交付使用;對不符合施工圖設計文件和綠色建筑標準的新建民用建筑項目,不得出具合格報告。提升建筑能耗監測能力建設,建立建筑用電、用水、用氣等數據動態共享機制,逐步推動大型公共建筑能源資源消耗信息公示。推進建筑全過程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綠色建材等領域基礎業務系統平臺建設,并與相關部門數據對接,實現互聯互通和信息共享。

4.強化能力建設,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構建完善的建筑業企業“互聯網+”誠信評價體系,實施優勝劣汰運行機制,營造建筑市場良好的誠信運行氛圍。對于綠色建筑實施情況好的施工單位,給予誠信獎勵。依托高校、科研機構和協會充實專家庫能力建設,支持技術咨詢、科技研發、評審認證工作。大力發展綠色建筑創新前沿技術,推進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的國內外合作交流,學習借鑒國際先進經驗,開展綠色建造、智能建造、智慧運維等適宜的綠色建筑技術體系研究,提升綠色建筑發展水平。

5.強化產業扶持,促進建筑產業升級
落實扶持政策,對綠色建筑產業鏈相關企業給予貸款、貼息或者稅收優惠,對使用獲得主管部門認定的綠色建材產品和材料的建筑項目給予政策優惠。積極推動廣州市與國內外先進科研機構、企業、院校、社會組織等交流與合作,利用綠色建筑培訓基地,打造綠色建筑專業平臺,孵化綠色建筑研發、咨詢、設計和服務公司,培育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專業產業鏈。
6.開展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綠色意識
充分利用國家節能宣傳周、廣東省節能宣傳月等活動,開展多形式節能宣傳教育,提高市民綠色意識。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作用,樹立積極的輿論導向,報道先進典型,曝光反面事例,加大綠色建筑相關標準、政策的宣傳力度,普及綠色發展理念。積極展示廣州市綠色建筑建設成果,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增強全社會對綠色建筑的認識及信心,逐步發展高品質綠色建筑發展市場需求,助推綠色建筑建設發展供給側升級。積極探索綠色社區的建設模式,增強市民對綠色創建活動的認可度和參與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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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 4 專項規劃術語和解釋
綠色建筑[1]:在建筑全壽命期內,節約用地、用水、能源、建材等資源,保護環境、減少污染,為人們提供健康、適用、高效的使用空間,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質量民用建筑。(來源:《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
綠色生態城區[2]:在空間布局、基礎設施、建筑、交通、產業配套等方面,按照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要求進行規劃、建設、運營的城市建設區。(來源:《綠色生態城區評價標準》GB/T 51255-2017)
新建建筑[3]:本規劃所稱新建建筑,是指本規劃發布后,新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并開工的建筑。
民用建筑[4]:指供人們居住和進行公共活動的建筑,按使用功能可分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兩大類。(來源:《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 50352-2019)

大型公共建筑[5]:是指單體建筑面積在 2 萬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來源:《民用建筑節能條例》)

裝配式建筑[6]:由預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裝配而成的建筑。(來源:《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 51129-2017)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7]:在建筑供熱水、采暖、空調和供電等系統中,采用太陽能、地熱能等可再生能源系統提供全部或部分建筑用能的應用形式。(來源:《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工程評價標準》GB/T 50801-2013)

高星級綠色建筑[8]:綠色建筑劃分為基本級、一星級、二星級、三星級 4 個等級,其中高星級綠色建筑指的是二星級及以上的綠色建筑,相應星級的評定執行現行國家標準《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 要求。(來源:《綠色建筑評價標準》GBT 50378-2019)

節能綠色化改造[9]:以節約能源資源、改善人居環境、提升使用功能等為目標,對既有建筑進行維護、更新、加固等活動。(來源:《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GB/T51141-2015、住建部《“十四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廣東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十四五”規劃》)

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10]:適應嶺南地區氣候特征和自然條件,在充分采取被動式設計和技術手段的基礎上,積極使用主動式節能技術措施,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獲得更少的能源消耗并提供舒適室內環境的建筑。(來源:《嶺南特色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指南》)

近零能耗建筑[11]:適應氣候特征和場地條件,通過被動式建筑設計最大幅度降低建筑供暖、空調、照明需求,通過主動技術措施最大幅度提高能源設備與系統效率,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最少的能源消耗提供舒適室內環境,且其室內環境參數和能效指標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技術標準》(GB/T 51350-2019)的建筑,其建筑能耗水平應較國家標準《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GB 50189-2015)和行業標準《嚴寒和寒冷地區居住建筑節能設計標準》JGJ26-2010)降低 60%~75%以上。(來源:《近零能耗建筑技術標準》GB/T 51350-2019)

新增建筑太陽能光伏裝機容量[12]:新建建筑建設光伏發電機組額定功率的總和,評估建筑光伏建設規模和電力生產能力的主要指標之一。(來源: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十四五”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規劃》《廣東省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發展“十四五”規劃》)

管理分區[13]:是指依據上位規劃、產業空間布局和行政區劃,結合實際情況劃定的綠色建筑管理分區的基本范圍。(來源:《廣東省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編制技術導(試行)》)

目標單元[14]:是指根據所屬管理分區內實際情況,以管理分區內的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單元為參照,結合實際情況適當突破控規管理單元邊界,合理劃分的綠色建筑目標單元的基本范圍,其中對于建設管理主體明確的重點功能片

區,設為單一目標單元。(來源:《廣東省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編制技術導則(試行)》)

按通則管理[15]:指按照基礎目標單元管控指引進行管理。超高層建筑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居住建筑方面,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居住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他居住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建筑面積大于 10 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的居住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公共建筑方面,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國有資金參與投資建設的公共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地上單體建筑面積大于 5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他公共建筑執行基本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其中地上單體建筑面積大于5000 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執行一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地上單體建筑面積大于 2 萬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執行二星級及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公共機構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做到應建盡建。工業倉儲用地范圍內用于辦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按要求執行相應綠色建筑星級標準。屋頂面積超過 1000 平方米的工業倉儲物流等建筑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

超高層建筑[16]:指建筑高度大于 100 米的建筑。(來源:《民用建筑設計統一標準》GB 50352-2019)全裝修[17]:建筑功能空間的固定面裝修和設備設施安裝全部完成,達到建筑使用功能和性能的基本要求。(來源:《裝配式建筑評價標準》GB/T 51129-2017)綠色社區[18]:按照廣東省綠色社區創建工作要求完善長效管理機制、營造社區宜居環境、提高社區信息化智能水平、培育社區綠色文化、實現基礎設施綠色化。建設具備一定的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軟硬件設施,建立起較完善的環境管理工作體系和公眾參與機制的社區。(來源:《廣東省綠色社區創建行動實施方案》)

綠色建材[19]:是指在全壽命期內可減少對天然資源消耗和減輕對生態環境影響,具有“節能、減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環”特征的建材產品。(來源:《綠色建材評價-預制構件》《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

建筑信息模型(BIM)[20]:在建設工程及設施全壽命期內,對其物理和功能特性進行數字化表達,并依此設計、施工、運營的過程和結果的總稱。(來源:《建筑信息模型應用統一標準》GB/T 51212-2016)

工程總承包(EPC)[21]:依據合同約定對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和試運行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來源 :《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 GB/T50358-2017)

綠色金融[22]:為支持環境改善、應對氣候變化和資源節約高效利用的經濟活動,即對環保、節能、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等領域的項目投融資、項目運營、風險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務。(來源:《關于構建綠色金融體系的指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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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綠色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1-203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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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展會預告

第11屆廣東新型建筑工業化與裝配式建筑展覽會
暨綠色智能建造與智慧工地技術設備展覽會

時間:2022年11月21-23日
地點:廣州廣交會展館

更宏大的規模、更精彩的呈現
2022年11月  廣州再見
020-22093641 zlexpo@zlexpo.org 留言咨詢 參展聯絡 參觀聯絡 參展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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